愛恨情仇,悲傷、恐懼、嫉妒、貪婪、憤怒

不管怎樣,七宗罪,或什麼情緒。

 

人類載體,靈魂是否帶著這些情緒上的記憶,進入了人類載體裡。

或從人成長過程中,讓人類載體吸收了各種情緒記憶。

 

因為「某事」,觸發「回想」,「回想」觸發了當時「記憶」及當時的神經反應、感覺上的變化,讓人類產生動能,去做某些事情,或對某事做出了反應。

那情緒,會影響行為

情緒,是來自記憶,

記憶、情緒、行為

 

感官,看見了,外在的事物,

那就稱為外在的「事件」。

「事件」觸發,讀取「記憶」、「記憶」產生「情緒」,「情緒」產生「行為」

情緒,如果是個「動機」。

事件,如果是個「提示」。

能力,是動能,也就是你「思考」你可以。

就構成了,行為 = 提示 * 動機 * 能力。

 

如果,你一直提醒自己,要做某件事,因為你想要達成某件事。而你的能力達成。那就是你想要完成你的目標的方程式。

提醒,可以將你重要的事,放在你力能所及的地方,如「夢想版」。

他是你的「長期目標」,你的「願景」,你的「夢想」。

而為了讓你有動能往那個目標,你要拆成很多的「短期目標」,讓你可以將他切割成許多你能力所及的狀況,才會有「動力」,「情緒」上的動力。

他讓你覺得可能。

 

當你覺得「可能」,當你時時看到你的「可能」。你產生許多的「行為」。

當你看見了「可能性」,你看見了,你被提示了。你看到了,你有了動機了,你覺得可能,你有能力了。

你一步一步的往上,前行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匿名的引路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